戶外無菸環境 你我共同維護
依據菸害防制法第16條規定,大專校院所在之室外場所除吸菸區外,不得吸菸;未設吸菸區者,全面禁止吸菸。依據該法第31條第1項規定,違規吸菸者處新臺幣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鍰。臺北市政府衛生局提醒師生及民眾應遵守校園禁菸場所規定,以共同營造大專校院戶外無菸環境。
至於大專校院外之周邊區域,如騎樓、巷弄、社區附屬公共設施等,因非屬菸害防制法規範之禁菸場所,故常可見學生於該等戶外區域吸菸,導致行經民眾及社區居民遭受二手菸害。臺北市政府衛生局近期接獲多位民眾反映世新大學等大專校院學生於校外吸菸,導致社區居民遭受二手菸害,惟因無法源依據可予以稽查取締,衛生局籲請臺北市各大專校院,加強向學生宣導避免於校外之周邊區域吸菸,並鼓勵學生及早戒菸,以維護社區居民及學生健康權益。
為鼓勵吸菸民眾及早戒菸,衛生局已結合臺北市超過400家合約醫事機構提供戒菸治療與衛教諮詢服務,門診、住院及急診個案都已納入適用對象,並比照一般健保用藥,民眾每次就診僅須負擔掛號費及最高200元之戒菸藥品費,每次並可領用1至4週戒菸藥物。衛生局也結合醫療與社區資源,提供戒菸班、戒菸專線(0800-636363)等多元戒菸管道,歡迎吸菸民眾多加利用,相關資訊可至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無菸健康網」(https://nosmoking.gov.taipei/)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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